而今,她九死一生逃出炼狱,流落在外,连件外衫都罩不上身。还得苦心筹谋,怎么平安无恙地立足在南渡之后的大兆国土上。

    沈簇跛了脚,不知道真如他所言,是在逃难途中不慎伤了脚,还是他撒谎,以前便残废了。

    无论前者还是后者,对季朱砂来说,都是坏消息。

    沈簇面庞虽俊朗白皙,皮肤比她这个经受过风霜摧残的女子远为光滑细腻,但却长得高大健硕。

    亏得季朱砂不矮,要换了其他人,可能得仰头仰到后脑勺贴到脖颈了那般夸张。

    正因为沈簇模样生得好,所以在他醒来之前,朱砂不经意地看着他时,一个极富想象力的念头油然而生。

    她要勾引他。

    朱砂和沈簇交换姓名,离了雀雁矶,沿着大部人马逃难留下的痕迹前行,一路上不曾停息片刻,直待暮色完全沉入漆暗中。

    “沈簇,我们晚上该到何处落脚?”朱砂跟在沈簇后头,突然问道。

    一开始时,她好意扶着沈簇走,走了几里路,发现沈簇跛是跛了脚,但提起腿走路,竟然比她还快几步。

    不是她在扶沈簇,而像沈簇在拖着她前行。

    朱砂便讪讪地放弃了。

    这和她临时的设想完全不一样。

    设想中,沈簇因为跛了脚,由她搀着,自然而然会觉得即使她不是不可或缺的,有也总比没有好。

    不但跛了脚,而且,也没对她表现出莫大的兴趣。

    朱砂拿不住主意,是否,她要按照先前预想的,勾引沈簇?